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温州市组织部、温州市国资委《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温国资委党委〔2025〕21号)规定,按温州市市属国企“薪火接力”工程储育计划要求,决定在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以竞争性选拔方式,提任1名中层副职管理人员。
一、基本原则
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总体原则,以精准选拔为目标,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在公司内部选拔德才兼备、专业能力突出的优秀年轻人才,落实干部年轻化要求,不断优化公司干部人才梯队结构,激发公司干事创业热情,促进冶炼公司赶超发展。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本公司工作满2年以上(时间计算到2025年10月31日);
4、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若入职不足三年的要求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岗位调置
公司中层副职职务1名,具体岗位视拟录人选基本情况,根据人岗匹配原则安排任职。
四、选拔程序
本次采用内部竞岗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方式,由意向人员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材料。经资格审核后,若符合条件的总报名人数不足3:1的,视情况研究是否开考。
2.笔试:对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得分排名按1:6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报名人员不足6人则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出参加竞岗人员的得分,按照分数高低排名,以1:1比例确定民主推荐人员初步名单。
4.民主推荐及考察: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将选拔结果向公司党委汇报,确定民主推荐名单。民主推荐完成后,按规定开展考察工作,并将民主推荐和考察结果及人岗匹配度向公司党委会汇报并确定拟任公示对象。
5.公示及任职: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并征询公司纪检室意见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后续任职手续,并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进行目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考绩不合格的,解除试用职务,原则上回原部门(单位)按试用制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6.报名时间与地点。符合条件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司人力资源部自荐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设公司人力资源部(牛山商务大厦2522室),咨询联系电话:85551851,联系人:尤思晴。
五、纪律要求及监督工作
参与竞聘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公司纪检室接受电话、信件监督举报。对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85551832。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竞争性选拔中层副职报名表.doc